“把脱贫攻坚纳入巡察工作重点,年内至少开展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加强对脱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任务的巡察监督。此项工作责任人为县纪委副书记杨廷云,责任单位为县委巡察办,配合单位为委局各部室办、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13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委(纪检组),8月25日前完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精神,昌宁县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18项工作任务清单,将任务逐一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要求各责任人、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严格对照任务清单,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再部署、再落实,不断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实效。
同时,8月21日,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会议,专题学习全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全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一次安排部署。要求全县各级纪检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充分认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复杂性,加大纪律检查工作的力度,切实把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担在肩上、落到实处。
据悉,为进一步落实18项任务清单,该县由县纪委牵头,会同督查、信访、发改、财政、审计、扶贫、住建、教育、卫计等重点部门,对全县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进行一次大起底、大排查。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排查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并及时报送排查、移交和处理处置情况,摸清问题底数,全面梳理分析,加大处置力度,坚决严肃查处胆敢向脱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违纪行为,以监督执纪问责的实际成效确保脱贫攻坚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倪慧芳)